2017年5月12日上午,乐东法院在九所镇罗马村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罗某路、罗某芸与被执行人纪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我院党组成员潘海、执行局局长陈忠带队,抽调法警队10名法警协助强制执行,维护现场秩序。在九所边防派出所、九所镇政府及罗马村委会的大力协助下,该案顺利执结。
执行申请人罗某路一家和被执行人纪某是邻里关系,双方所居住的房屋临近一条宽约2米的公共通道。两年前,被执行人纪某在该公共通道的中间围建起一道长约40米,高1.5米的围墙,对申请执行人和周边村民的出行造成了极大的不便。此前,九所镇政府、罗马村委会多次与被执行人调解,均调解不下来,罗某路、罗某芸遂将其起诉至乐东法院。2016年10月29日,乐东法院依据(2016)琼9027民终819号民事判决书和执行申请人的申请,立案执行这起排除妨害纠纷案,并先后于2016年11月16日和2016年12月19日,向被执行人纪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在限期内拆除通道上的建筑物(围墙),恢复通道原状,但被执行人始终没有履行义务。
2017年5月12日上午10点,我院对该案组织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对在场的被执行人和群众进行了法律释明,针对被执行人提出的“祖宗地”问题进行现场解答,争取被执行人、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由于道路狭小,小铲车作业不便,围墙拆除不到二分之一就进行不下去,最后执行干警们齐心协力,使用工具人力推墙,并把拆除的碎石头堆及时清理干净,恢复通道。执行人员对执行现场进行了全程拍照留证,并把有关法律文书送达给当事人,强制执行现场秩序稳定。到下午3点,经过5小时的强制执行工作顺利完成。
(郑冬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