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东法院联合县妇联、村委会等单位再次成功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预防家庭暴力发生,保护了家暴受害者的人身安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据了解,4月24日孟某就其丈夫何某的家暴行为到乐东法院起诉离婚,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孟某提供相关证据称其在2019年4月24日之前曾多次遭到被申请人何某殴打、威胁、骚扰、跟踪。同时何某多次到孟某的工作地点无故吵闹、辱骂,甚至威胁要对孟某行凶,并在2019年3月7日将孟某关押在家一天,直到孟某父母赶来才将其解救。同年4月11日何某又跟踪孟某到三亚市市民游客中心后面的候鸟屋附近,对孟某进行殴打,致使孟某头部、脸部、左耳等多处受伤。
乐东法院联合县妇联、村委会等单位再次成功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4月27日,乐东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团队联动法警队,协调县妇联、九所镇妇联等单位到当事人居住地乐东县九所镇十所村委会对双方当事人和孟某父母等相关人员进行深入走访调查。经查明,何某的行为严重影响到孟某的正常生活和人身安全。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该院依法作出了(2019)琼9027民保令1号的民事裁定书,禁止被申请人何某对申请人孟某实施辱骂、威胁、殴打等形式的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何某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孟某。并立即送达双方当事人以及其居住地九所镇派出所、妇联和十所村委会等单位,要求相关单位予以协助执行,确保该保护令执行有效。
再次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体现了乐东法院对家暴的零容忍和坚决打击家暴的决心。下一步乐东法院将持续联动县妇联、村委会等单位推进家事纠纷解决机制。希望家暴受害者对家暴行为不再沉默,勇于说“不”,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