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乐东法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能,依法妥善化解行政纠纷。2017年至2018年9月,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58件,其中非诉案件190件,同比上升66.5%,结案248件,法定审限内
一是畅通行政案件受理渠道,依法保护当事人诉权。认真贯彻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和立案登记制,将保护当事人的诉权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重点之一,依法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确实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做好指导释明工作,让当事人明明白白行使诉权。同时,开通网上立案、自助立案、微信交费等便民服务,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努力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2017年至今,行政案件当场立案率达93%,同比提升4.3%,有效保障了当事人合法诉讼权益。
二是重视调查协调,努力化解行政纠纷。坚持贯彻“协调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针对一些行政案件矛盾成因复杂、政策法律规定不明确、纠纷无法一次性解决的特点,将行政案件纳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具体行政行为有瑕疵的案件,及时敦促行政机关改变或撤销;对矛盾尖锐的民生类、群体性案件,深入调查走访,积极协调,化解矛盾,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在坚持行政合法性审查的同时,兼顾合理性诉求,依法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2017年至2018年9月,以撤诉方式审结行政案件数共计9件,占已审结行政诉讼案件数(不含非诉)的13%,判决行政机关败诉21件,行政机关败诉率30.88%。
三是加强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采取深入走访和邀请旁听庭审方式,积极就应诉机制、法律适用、争议化解等问题进行交流。编印行政审判白皮书,分析梳理近三年来受理行政案件审理情况、案件特点和行政机关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经济发展、社会建设和行政执法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提出司法建议,为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建言献策。2017年至今,院领导带队走访国土局、环保局、综合执法局等单位5次,开展业务专题调研2次,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司法建议4次,主动邀请行政机关单位到本院开展交流座谈4次。
四是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加强与上级法院行政审判庭的沟通联系,及时向县政府通报行政案件应诉有关情况,加大对行政机关负责人未出庭案件数的通报力度,着力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有效推动乐东县政府行政应诉工作推进会的召开和《乐东黎族自治县行政应诉工作规则》的出台,2018年彻底扭转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怠于出庭的局面,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庭率达到100%,并实现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零的突破。同时,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先后4次到九所、黄流等镇政府开展行政诉讼法宣传活动,向镇政府工作人员讲解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重要性,督促有关部门依法行政。
五是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着力提升队伍素质。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大研讨大行动”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强化行政审判人员的“四个意识”,提高思想政治水平。重视行政审判队伍建设,将知识经验丰富、沟通协调力强的法官充实到行政审判队伍中来,提高行政审判部门整体业务水平。注重业务学习,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定期组织行政审判人员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2017年以来,共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行政审判业务培训2次,本院组织行政审判人员培训学习5次,开展规范化庭审考核、裁判文书评比、岗位练兵活动共计4次,切实提高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