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 本 案 情
2017年6月23日上午,乐东法院对黄流镇黄西村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这次强制执行行动由乐东法院执行局9人、法警队10人、黄流法庭7人、黄流镇2人、黄流边防派出所5人共33人联动执行,突出了团队执行的强大威慑力。
基 本 案 情 七十年代初,黄流镇黄西村委会将黄西村鸡芒园划分给申请执行人陈某凤管理使用,一直耕种到九十年代。后由于陈某凤体弱多病就没再进行耕种,经被执行人吴某寿要求,陈某凤将该地借给其耕种,吴某寿在耕种过程中将该地用围墙围住,陈某凤多次要求收回该地,吴某寿均不予理会,双方因此产生纠纷。由于多次沟通未果,2014年,陈某凤将其起诉至法院。案件经一审、二审审理,判决吴某寿停止对鸡芒园的侵害,并限期清除该争议地上140多米的围墙及附属物。2015年1月,陈某凤向乐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在执行程序中由于法定事由两次裁定中止执行。2017年2月,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申请执行人陈某凤第三次向乐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 行 经 过 案件恢复执行后,乐东法院于2017年5月向被执行人吴某寿发出执行通知书和风险提示书,但其并未理会。2017年6月,法院到强制执行场地公告相关清除事项,并告知被执行人若不自行拆除,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然而公告期满被执行人仍未履行应尽义务。 为确保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乐东法院就拆除工作依法听取各方意见,制定工作方案,精心部署,明确分工。2017年6月23日上午,乐东法院党组成员潘海、执行局局长陈忠带队前往现场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吴某寿及其亲属共3人躺倒在围墙附近,企图干扰执行。执行法官和村委会工作人员主动沟通,对被执行人进行法律释明和思想教育,让其明白执行工作的法律依据以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等法律后果,努力争取被执行人的支持和理解,然而经过协调,被执行人仍然带有抵触情绪,抗拒执行。针对这一突发状况,执行法官及时改变策略,最终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将被执行人强制撤离到警戒线之外,确保了强制执行工作的有序进行。执行人员对整个执行过程进行拍照摄像,同时送达相关裁定文书。该案经过四个多小时的清理,强制执行工作顺利完成。 执行现场 乐东法院此次强制执行行动,对被执行人采取教育疏导和法律施压的方式,既促使当事人及时反省,配合强制执行行动,又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切实保障了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同时,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各相关协助部门密切配合,彰显了社会公平正义和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