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乐东法院在2020年第四季度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及“六类”重点案件清理活动。活动期间,乐东法院加大执行力度,顺利执结一起涉恶刑事涉财产执行案件,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经济基础,有效巩固了“打财断血”工作成效,助力平安乐东建设。
被执行人石某弟、石某瑞、石某皇、石某奇责令退赔、罚金一案系一起“涉恶”刑事财产刑案件,属于“六类”重点清理的执行案件。以被执行人石某瑞为首,与其余被执行人等人组成的恶势力团伙采取威胁、恐吓等其他手段,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职务侵占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被公安机关于2019年4月29日抓获,检查机关依法对石某弟、石某瑞、石某皇、石某奇等人提起公诉,乐东法院开庭审理后依法作出裁判,判处四人有期徒刑两年到四年八个月不等,判处石某瑞等人罚金共计349456元,上述款项中,优先扣除被执行人石某瑞、石某弟现金10000元,责令共同分别退赔被害人陈某丰4000元、王某福6000元。上述其余款项折抵罚金,由人民法院执行。
判决生效后,乐东法院于2020年8月11日立案执行,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案件材料,告知相关执行程序,并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石某瑞、石某弟银行存款共计117354元,次日将上述存款予以冻结。在执行期间,执行法官与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取得联系,通过沟通,公安机关将扣押在案的现金共计49456元,于2020年10月14日存入本案执行账户。执行法官于2020年10月26日从上述款项中扣除被执行人石某瑞、石某弟现金10000元共同退赔被害人陈某丰4000元、王某福6000元。2020年10月15日,本院将被执行人石某弟银行存款22354元及被执行人石某瑞银行存款95000元扣划至本案执行账户,并将上述款项共计117354元划至国库。至此,追缴被执行人石某瑞罚金120000元及退赔给受害人5000元已全部执行到位;被执行人石某弟退赔给受害人5000元已执行到位;仅剩133190元罚金未执行到位,为此,执行法官继续采取线上、线下调查措施,但均未查询到被执行人石某弟、石某皇、石某奇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为了让被执行人尽快缴纳剩下的罚金,争取更好地改造,执行法官约谈被执行人家属,向其释明法律规定;通过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家属耐心沟通,最终被执行人石某弟、石某皇、石某奇的家属于2020年11月5日主动将本案剩余罚金共计133190元存入国库,本案圆满执行完毕,本案执行到位金额共计人民币300000元。
在执行涉黑恶财产刑案件过程中,乐东法院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用尽、用足各类执行强制措施,努力做到不留死角、深挖根治、精准执行。下一步,乐东法院将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主体,确保涉黑恶刑事财产刑执行案件专项行动取得更大成效。